搜索
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

青岛市中院出台意见服务“三创”行动

2015-06-11 13:33:48
来源:青岛日报
责任编辑:尺素

□青岛日报/青报网记者 刘成龙

通讯员 时满鑫

本报讯 昨日,市中级法院出台 《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“三创”行动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的意见》,充分发挥法院在“三创”行动中的服务保障作用,保障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利实施。

《意见》要求,要扎实做好涉“三创”案件的立案及调解,高效便捷地化解涉“三创”纠纷。要妥善审理创新人才与用人单位的劳动、人事纠纷案件,依法保障创新企业劳动用工权利和创新人才的合理流动。

同时,依法审理涉“三创”商事案件,加强对创新核心要素的司法保护,妥善审理相关企业破产案件和强制清算案件,引导创新型企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,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。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保护知识产权和激励自主创新中的主导作用,按照“一谷两区”、“三创”高地和聚集区布局,进一步调整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,加强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建设,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核心关键技术的保护力度。加大涉“三创”案件的执行力度,灵活采取执行方式,对处于初创时期、成果转化阶段的创新企业,慎用强制措施,多做执行和解工作,帮助有发展前景的创新企业走出困境。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,确保及时兑现涉 “三创”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。

《意见》强调,全市法院要加强对“三创”中新问题、新类型案件的研判,发挥典型案例判决的指引和导向作用,高度重视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影响和制约创新的普遍性、苗头性问题,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,全力营造良好的 “众创”法治生态。

 

精彩美图 更多 >>

分享

青岛话题 更多 >>

深度报道 更多 >>

大家爱看

信网手机版

信网小程序

青岛网上辟谣平台

信法网

Copyright © 2015 信网.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